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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全州水利建设领域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6-05-14 16:10:36
来源:
甘孜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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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水利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全州水利建设领域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扣《甘孜州安全生产六条硬措施》《甘孜州防雷减灾十条措施》要求,结合我州雷暴多发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防雷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我州年平均雷暴日73天,雷电灾害风险高。2026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压紧压实防雷安全责任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甘孜州防雷减灾十条措施》《甘孜州六条硬措施》等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推动雷电灾害防御责任落地落实。一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防雷安全纳入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全面落实雷电灾害防御各项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要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雷专项应急预案,配齐防雷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设施建设与日常维护,对隐患问题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三、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警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利用各种手段广泛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在建工地营地。水利风景区在雷暴天气和收到雷电预警信息时,要迅速组织游客和户外活动人员做好防雷避险工作,该暂停露天集体活动和户外作业的要坚决停止、该主动避让的要果断避让、该撤离的要及时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四、深化防雷安全科普宣传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式使用藏汉双语,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抖音、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面向农牧民群众、社会公众、游客的防雷避险和雷击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努力增强广大群众防雷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防雷安全检查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重点检查水利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具有合格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准确,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细化措施,全面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要求。州水利局将适时组织防雷安全实地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检查情况纳入对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的大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请各县(市)水利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及时开展防雷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6年度防雷安全工作,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州局建管科。


甘孜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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