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动大渡河流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1、管好水
编制《丹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系列规划,完成大渡河(丹巴段)及其支流等32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健全水资源环境管理保护体系。在全州率先推行水电企业河长制,全面落实水电企业党组织、法人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
2、护好水
实施退耕(牧)还林还草、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大渡河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累计投放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鱼苗33.81万尾,建设生态岸线2.1公里。围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常态化推进县级、企业、乡(镇)河长联合巡河督查9700余次,下达督办整改函12份,关闭非法采砂点14处。
3、治好水
持续推进污水综合治理,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0家,整治入河排污口23个,建成城镇截污管网68公里、污水处理厂(站)13座,完成行政村污水治理96个。出台全域无垃圾行动奖惩办法,每年发动1.2万人次参与“清河行动”,累计清理河道垃圾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