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库〔2024〕12号)《甘孜州财政局 人行甘孜州中心支行 甘孜州审计局 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甘财库〔2022〕1号)和《甘孜州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甘财库〔2019〕13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过发布公告、接受银行报名、组建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选定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单位奔子栏水电站项目资金专户开立的合作银行,并于2025年5月27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人:扎西翁吉,电话0836—2811133。
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