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九龙县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 |
整改责任单位 | 九龙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强化清淤疏浚监督管理,规范河道疏浚采砂利用。 |
整改措施 | 1.2025年3月底前,对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疏浚采砂行为调查处理。 2.2025年6月底前,撤销九龙县水利局越权违规批准的疏浚行为,完成九龙县疏浚工程方案和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审批。 3.九龙县强化清淤疏浚监督管理,规范河道疏浚采砂利用。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9月,九龙县已对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疏浚采砂行为进行处罚并结案。 2.2024年9月,县水利局印发《关于撤销<关于九龙河汤古段、呷尔段汛前排险的复函>的决定的函》(九水函〔2024〕126号),撤销九龙县水利局越权违规批准的疏浚行为;2025年3月,九龙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关于同意<九龙县九龙河呷尔段清淤排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九府函〔2025〕14号);2025年6月,九龙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关于同意<九龙县九龙河呷尔段清淤排险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的批复》(九府发〔2025〕30号)。 3.九龙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疏浚砂利用管理的通知》(九水发〔2025〕9号),目前九龙县暂无疏浚砂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