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六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12月17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二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2个问题:原《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均明确,公园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四川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2016年划立,至今总体规划尚未获批,道孚县于2019年违规新建龙苍沟砂场。 |
整改责任单位 | 道孚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龙苍沟砂场拆除恢复工作。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2025年6月底前,完成龙苍沟砂场拆除。 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11月,已全面完成设备设施拆除工作并对部分机器设备进行清运;2025年9月,已全面完成苍龙沟砂场原厂区内工棚拆除、厂区围墙拆除和堆放的机具的全部清运工作。 2.2025年4月,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开展植被恢复工作;2025年6月,已全面完成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