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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3-05-29 09:51:35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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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水利局: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甘孜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水利实际,定于6月1日—6月30日在全州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省水利厅及州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助力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成功举办,促进我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生命之鉴》电视专题片,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2023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参加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常态化应急演练、“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邀请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详见附件2)。

2.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详见附件3)和《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详见附件4),本单位参与人数不低于在职员工的80%,并鼓励行业从业人员、职工家属、在校学生积极参与答题。我局将通过后台对各单位参与人数进行统计,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发送提醒督促函。

3.应急管理公益讲座。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和本辖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负责人、重要水利设施运行单位负责人集中在6月16日观看应急管理公益讲座(详见附件5)。

4.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要求(详见附件6)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并在8月19日前至少报1份演练成果至局建管科,我局将择优向水利厅推荐参与评选展示活动。

5.“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和“安康杯”竞赛。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领域采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全国“安康杯”职工应急技能竞赛答题暨安全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水利部“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在12月底前在县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并报送至局建管科。努力增加活动宣传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结合州水利局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3〕705号)要求,鼓励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依法查处并落实奖励。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迎大运·保安全”、“强安2023”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详见附件7),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