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7
2025-07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全州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四川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凡是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山溪沟、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凡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到水利审批窗口及各县市水利局办理取水许可。对拒不补办、超过时限仍未获得取水许可证的企业,视为非法取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相关规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希望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共同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甘孜州水利局水资源科 2835511
02
2025-07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项第6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6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6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第6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6个问题整改任务:雅江县违规处置疏浚砂。 |
整改责任单位 | 雅江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1.2024年6月,已完成《雅江县八角楼乡卧龙寺沟木泽西村段河道清淤工程疏浚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审批。 2.2024年8月,已停止处置疏浚砂违法行为,并对雅江县瑞鑫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3.雅江县强化疏浚砂监督管理,规范疏浚砂利用。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雅江县人民政府印发《雅江县八角楼乡卧龙寺沟木泽西村段河道清淤工程疏浚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的批复。 2.2024年8月,雅江县水利局对雅江县瑞鑫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教育,组织该公司学习砂石相关法律法规。 3.2024年12月,雅江县水利局印发《关于强化疏浚砂利用管理的通知》(雅水发〔2024〕33号)强化全县疏浚砂监督管理。目前雅江县暂无疏浚砂项目。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6月,雅江县人民政府印发《雅江县八角楼乡卧龙寺沟木泽西村段河道清淤工程疏浚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的批复。 2.2024年8月,雅江县水利局对雅江县瑞鑫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教育,组织该公司学习砂石相关法律法规。 3.2024年12月,雅江县水利局印发《关于强化疏浚砂利用管理的通知》(雅水发〔2024〕33号)强化全县疏浚砂监督管理。目前雅江县暂无疏浚砂项目。 |
02
2025-07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九龙县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 |
整改责任单位 | 九龙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强化清淤疏浚监督管理,规范河道疏浚采砂利用。 |
整改措施 | 1.2025年3月底前,对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疏浚采砂行为调查处理。 2.2025年6月底前,撤销九龙县水利局越权违规批准的疏浚行为,完成九龙县疏浚工程方案和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审批。 3.九龙县强化清淤疏浚监督管理,规范河道疏浚采砂利用。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9月,九龙县已对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疏浚采砂行为进行处罚并结案。 2.2024年9月,县水利局印发《关于撤销<关于九龙河汤古段、呷尔段汛前排险的复函>的决定的函》(九水函〔2024〕126号),撤销九龙县水利局越权违规批准的疏浚行为;2025年3月,九龙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关于同意<九龙县九龙河呷尔段清淤排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九府函〔2025〕14号);2025年6月,九龙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关于同意<九龙县九龙河呷尔段清淤排险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的批复》(九府发〔2025〕30号)。 3.九龙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疏浚砂利用管理的通知》(九水发〔2025〕9号),目前九龙县暂无疏浚砂项目。 |
02
2025-07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2024年3月,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以河道综合整治为由,一次性出让7公里河道清淤疏浚采砂经营权18年,其中含禁采区河道3.86公里、占比55%。同时,海螺沟管委会约定将疏浚砂综合利用收入归买受人所有,由买受人出资配套建设灾后重建项目,违反相关收入应缴入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
整改责任单位 | 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 |
整改目标 | 终止出让河道清淤疏浚采砂经营权,加强疏浚采砂管理。 |
整改措施 | 1.2024年4月,已终止出让河道清淤疏浚采砂经营权,且在终止前项目未实施、未产生收益。 2.印发《海螺沟综合整治砂石资源管理办法》,海管委加强疏浚采砂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4月,海管委已终止泸定县雅家埂河大木干沟口至海子凼段河道综合整治特许经营权出让程序,且在终止前项目未实施、未产生收益。 2.2024年9月,印发《海螺沟综合整治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
02
2025-07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项第1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1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17773;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西大街1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1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许成)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第1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第1个问题整改任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挖沙采石。康定、泸定、雅江、德格等4个县(市)的采砂规划将部分禁渔期列为可采期。 |
整改责任单位 | 康定市、泸定县、九龙县、雅江县、德格县、乡城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将禁渔期纳入河道采砂规划禁采期。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已完成康定市、泸定县、雅江县、德格县新一轮采砂规划审批,禁渔期纳入河道采砂规划禁采期。 2.2024年9月,已完成康定、泸定、九龙、雅江、德格、乡城等6个县(市)新的采砂规划批复。 3.强化采砂规划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禁渔期内禁止挖沙采石规定。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8月,已完成康定市、泸定县、雅江县、德格县新一轮采砂规划审批,禁渔期纳入河道采砂规划禁采期。 2.2024年9月,已完成康定、泸定、九龙、雅江、德格、乡城等6个县(市)新的采砂规划批复。 3.相关县(市)印发了关于强化采砂规划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禁渔期内禁止挖沙采石等文件,进一步对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做出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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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甘孜州坚持依法治水擦亮水生态治理新名片
甘孜州坚持法治思维引领水利高质量发展,创新构建“立法+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治水体系,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1)强根基,依法行政提质效。系统梳理涉水法规体系,梳理77部涉水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183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清理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拟修改《甘孜州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开展“以案释法”和涉水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等专题学法活动6场次。(2)护秩序,依法治水见真章。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依法依规重拳查处,聚焦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重点涉水领域,以“执法巡查+依法办理”并行的方式,全力维护河湖秩序。开展执法巡查192次,巡查7138公里,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25次,办理涉水案件7件,罚没14.47万元。(3)优服务,便民惠企出实招。以实行审批流程全面再造,打造‘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办理’一条龙服务,线上指导20家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审批申请,实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线下优化“审查、审签、审批”流程,实现审批办理提速97.70%,效率提升33.33%。通过线上受理、办结涉水审批事项32件,受理率、办结率达100%,群众企业满意度达100%。
20
2025-06甘孜州四维联动织密水网共治共享碧水长清。
甘孜州紧紧围绕“河道畅通、水面清洁、管护有效”的河道治理目标,不断推深做实“河长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擦亮绿色生态底色,让江河湖泊绘就一幅“幸福河湖”新画卷。(1)织密河道治理一张网。聚焦四级河长体系优化,突出组织架构创新,将河长制调整延伸至最小单元,以“州级带动+县级拉动+乡级促动+村级联动”的方式,织密织牢河湖长制网络,调整优化42名州级河长和34个州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全州四级河湖长共3225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头雁领航问诊破难题。以州级河湖长巡河问河为示范,以“3月集中巡河行动”为载体,形成州第一总河长、州总河长以上率下,各级河长分头行动的巡河问河工作格局,突出河流水质、河道保洁、岸线管理等重点,四级河长巡河9322次,发现问题550个,通过“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的方式推动巡河问题的整改,整改问题440个。(3)全民共建共享幸福河。以组建“三支”巡河志愿者队伍+争创基层河湖“解放模式”+生态文明积分超市等形式,深入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打通河湖治理基层末梢,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幸福河湖格局。完成1923个行政村社“解放模式”建设,建立“党员志愿巡护队、巾帼志愿宣传队、河湖保洁队”三支队伍1923支,开展河湖长制七进活动77场次。
12
2025-06甘孜州做好“防火墙”到“防洪堤”转变。
我州雅江县遭遇多起火灾侵袭,地表植被受损严重,汛期来临之前,为统筹灾后重建与防汛安全,我们以“防火墙”转化为“防洪堤”的攻坚思维,创新构建“三维一体”防御体系,筑牢火灾后汛期安全防线。(1)清淤疏浚“排头兵”,畅通河道保安澜。针对火灾导致河口镇麻格宗沟等5条支流淤塞、过流能力下降严峻形势,安排专项资金265万元,开展“清河攻坚行动”,有效清理河道内淤积物、障碍物,拓宽河道行洪断面,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畅通河道。同步建立河长加频巡河预警模式,巡河300次,实现灾情响应闭环管理。(2)物资储备“强后盾”,未雨绸缪护家园。构建“州级仓库+县域储备+随时补给”物资调配网络,实现物资调拨路径最优化、物资调用方便化,目前调拨至雅江防汛物资金属网箱3000平方米,编织袋5000条。同时启动实施水利测雨雷达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23处非工程措施监测站点维修养护,压实397名“沟长+点长”责任,加力推动“甘快传”防汛版块的调试运用。(3)生态修复“攻坚战”,固本培元复青山。依托“小流域治理+综合措施”载体,实施“青山复绿”专项行动计划,通过河道治理、种植乔木、撒播草籽、封禁治理等措施,实施雅江县呷拉镇苦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预计综合治理 20.14km2。同步实施坡改梯、沟壑治理、坡面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改善土壤水分循环,减少土壤侵蚀,推动受损区域早日恢复山水和谐的景象。
05
2025-06甘孜州创新“双轮驱动”践行水资源保护
甘孜州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积极探索水权水价改革,开展“冰川保护+节水宣传”行动,有效构建“政策改革+公众参与”的水资源保护新格局。(1)智慧监管守护江河安澜。以“总量控制+强度管控”为核心,依托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从严推进水资源管控,守护江河安澜。年度全州用水总量为3.0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分别为21.71%和46.07%,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834宗,对全州171座在运行水电站在线监管,采用“系统预警+四不两直”方式,全覆盖抽查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2)水权改革激活节水动能。按照“先行试点、再行推广”思路,率先在泸定开展试点活动,编制《泸定县顺河堰灌区水权与水价改革试点方案》,构建水权确权登记及交易制度体系,通过市场化配置推动水资源由低效领域向高效需求有序流动,以水权类别为基准,推动形成“区域水权+灌溉水权+取水权”全覆盖的水权交易模式,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新突破。促成全州首单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九龙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取水权交易,推进36单区域地下水交易。(3)立体宣教培育节水文化。以海螺沟开展全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采取“千城地标亮节水+节水七进全覆盖+专家智库解难题”等方式,构建立体化节水宣教体系,打造生态保护沉浸式课堂,构建可视化节水示范网络,编织全民节水防护网,培育民族特色节水文化。
29
2025-05甘孜州探索水土保持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
甘孜州立足高原生态脆弱区实际,以水土保持为突破口,通过“系统治理+产业赋能”双轮驱动,探索出一条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1)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构建全域生态修复网络。以“要效益”为导向,建立水土保持委员会常态化议事机制,强化“补短板、强长板”策略,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统筹水利、农牧部门推进封禁治理、退耕还林,通过综合运用林草种植、沟道治理及坡改梯等多样化措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996.59 km2,治理范围覆盖159个村,全州水土流失率累计下降1.32%。(2)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打造生态经济示范样板。依托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开发生态主题旅游线路,培育“生态研学+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打造稻城县亚丁村扎戈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成生态沟渠246.58米、景观道路164米,生态旅游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收入20亿元,带动农牧人均增收1300元。通过治理,森林覆盖率提升至35.38%,草原植被盖度达85.13%,年固碳超2500万吨,石渠长沙贡玛湿地入选国际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形成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典型案例。(3)智慧监管筑牢防线,完善长效治理体系。运用“人巡+遥感”技术,加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监测频次,实现重点区域动态监管全覆盖,整改问题171个。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实施河长制“清单销号”管理,全州3326名河长巡河5.3万次,整改问题1009个,与云南、青海、西藏建立跨区域联防机制,建立完善长效治理体系,清理江河垃圾1.74万吨,实现“视线内无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