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水利局
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水利部《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压实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安全度汛监管、首要、直接“三个责任人”,落实细化安全度汛各项措施,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重要负责人对重点部位汛期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主汛期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二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工程度汛风险较大项目的安全度汛工作,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有度汛任务的单位于每周一前在系统及时填报相关情况,实行清单动态管理。三是各相关县(市)、海管委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工程项目法人全覆盖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及时反馈和处理填报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甘孜州水利局
2024年5月15日